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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华硕天价索赔案是过度维权惹的“祸”

评论:华硕天价索赔案是过度维权惹的“祸”

  华硕天价索赔案的当事人誓有将“维权”进行到底的架势,又是起诉华硕公司,又是大闹英特尔会场,近日还向中消协申请立案。这起历时两年多的恩怨,还看不到一丝和解的意思。

  近日与一群媒体同行在饭桌上聊起此事,发现观点分成截然对立的两派:一方认为,500万美元的索赔没有什么不对,“美国老太太被麦当劳的饮料烫伤还索赔几百万美元呢!”另一方则认为,当事人之一的周成宇案底重重、动机不良,确有敲诈之嫌。两派争执不下,只能以休战免谈来保住和气。

  其实,天价索赔案还有很多关键细节没有结论。究竟是华硕在笔记本的生产中就安装了工程测试芯片,还是维修工程师在维修过程中更换的,抑或是被索赔者恶意做了手脚,搞清这一点至关重要,它关乎整个事件的定性。而当事人黄静先是被捕,后又获释,并进而得到国家赔偿,这一经历并不能揭示真相。检察机关对黄静作出不起诉决定,是因为“证据不足”。按照“无罪推定”的法律原则,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,但这同样不能证明当事人就没干过那事。

  现在能够作为讨论依据的事实是,黄静的确提出了500万美元的天价索赔,而华硕的确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跳出其中的是是非非,我们可以反思,事情何以到了如今这一难以收拾的地步。

  消费者维权理所应当,但因为一块笔记本芯片而索赔500万美元,按照常理来看,至少有些“过度维权”的倾向。因为,目前还没有证据显示华硕故意在笔记本中采用了工程测试芯片。如果说黄静是一时冲动还好,但后来周成宇又说要拿这500万美元建立一个消费者维权基金,听起来就有点画蛇添足了。

  回到华硕身上,华硕认定这些人是故意找茬、纯属敲诈,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一种权利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企业这也是在替自己维权。只是,天价索赔案有没有可能以更中庸、更柔和的方式来解决呢?即使谈判不拢、调解不成,也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给双方一个说法。他要谈判就谈判,要打官司就打官司嘛,上升到刑事诉讼的高度是不是也有些过度维权呢?

  其实,很多服务行业都有所谓的“投诉专业户”,积年累月纠缠企业、索取赔偿,有的甚至以此维生。面对这样的“刁民”,多数企业都是忍气吞声,尽量息事宁人,难怪不少企业都感叹,在这些“消费者”面前,企业才是真正的“弱势群体”。

  但是,企业对自己的消费者理应保持最大限度的容忍,这是一种风度,也有利于企业形象的塑造。“刁民”的无理索赔,的确有助于企业反躬自省,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。如果实在忍不下这口气,那就对簿公堂,到法庭去理论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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